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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监督所寓监督执法于服务之中

发布日期:2016-3-16    来源: 桂林市卫生监督所     作者:向延福     关注度:4869

   

    37,桂林市卫生监督所监督综合执法科应桂林市三萌洗涤有限公司的邀请,在公司法人代表李洁群陪同下,对迁址于永福县苏桥镇的广西三萌洗涤有限公司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现场指导。

    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一边实地查看,一边与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是设置场所周边环境要求无污染,远离居民区;二是物流和人流通道进行分隔,实现物流单向流,人流通道要设有更衣间和洗手间,各功能分区要进行分格划区,要有明显功能标识;三是地面要作防潮防湿处理,熨烫折叠间和洗涤后物品分装打包间要有降尘除湿设施,库存间的防虫防鼠防湿等设施要达到要求。

    然后,执法人员作出几点卫生监督指导性意见:1、洗涤后的物品要进行独立包装,外包装膜上需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2、洗涤后的物品每年不少于两次产品检测,并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送至被配送单位;3、洗涤后污水排放一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议进行生物降解处理为最佳)。

    这种寓监督执法于服务之中的做法深受企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