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酷暑,各类游泳场所成为市民和孩子们消暑休闲的好去处。为规范象山区游泳场所合法经营及卫生管理,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预防健康危害事故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双随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任务,象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于7月-8月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开展了全覆盖式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水质检测报告是否有效并及时公示,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专项督导中对辖区内已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15家游泳场所水质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池水浑浊度、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游离性余氯含量、浸脚池余氯含量等。
针对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个别游泳场所未及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等问题,监督员责令当场整改;并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个别游泳池无证营业现象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双随机检测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此次水质抽样监测结果,重点监管水质抽样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并加大对无证游泳场所的监管,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权益。(姚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