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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4-8-13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灵川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177

炎炎夏日,游泳成了人们降暑娱乐的好去处,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不断提升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质量,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从8月开始,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工作成为了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游泳场所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灵川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往返于各个小区游泳池,全面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各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池水循环过滤系统的运行池水新水的补充及消毒、水质自检结果公示、强制通过浸脚池的设置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辖区内游泳场所设施基本齐备,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每日水质检测并做好公示,建立了池水消毒台账,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因负责人更换,场所设施重新规划建设使得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未能完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游泳场所限期改正,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游泳场所,将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灵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游泳场所规范经营,为人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游泳环境。(吴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