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充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以及进一步推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2024年7月24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在县人民医院会议室举办了全州县2024年职业病防治培训班暨全州县2024年第二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试点企业培训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胡韶丽、县卫健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股长蒋国乐、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唐桂华和各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全县 131家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17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胡韶丽就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二是压实责任,科学管理,稳步推进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三是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唐桂华强调,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县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依法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会上还为我县八名同志颁发了2023年度桂林市“职业健康达人”荣誉证书。
随后,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职业卫生科科长唐德发、副科长肖雅娟分别针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与监督执法检查》、《全州县职业卫生分类执法试点工作---企业自查和风险评估》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培训。
本次培训会结束后各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了职业卫生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将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通过此次培训,助力推进我县第二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有效落实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知识水平,树立其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为我县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县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驾护航。(作者:肖雅娟、钱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