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秀峰区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6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关注度:802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6〕2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11月1日至3日,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在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织领导下,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12家托幼机构现场进行了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评估指导。
    此次评估参照《桂林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标准》(1000分)(2019年9月修订)进行现场评估指导,具体内容包括:环境安全、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意外伤害预防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消毒、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依法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的食堂、保健室设置、人员及制度、饮用水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通过对托幼机构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检查组对辖区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掌握。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了参考。
    下一步, 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将以此次评估督导为契机,按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对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尹荣、秦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