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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卫监所开展教育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19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象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关注度:81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180号)文件要求,象山区卫监所10月16日联合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按工作需要执法监督员联同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分三组,按文件要求随机抽查了象山区12所教育机构(包括托幼机构5家、校外培训机构5家及学校2家),按要求抽检了教学场所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标准值、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放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及黑板照度等指标,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记录汇总。

下一步,该所将汇总上报抽查结果,并及时向象山区教育局通报,督导辖区内不达标的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改进教学场所的照明采光条件,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做好辖区抽查信息公布工作。(姚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