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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助力创国卫工作

发布日期:2023-8-10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永福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910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迎接国家检查组对永福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考核评估,近日,永福县卫生监督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检。

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查了住宿场所、淋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歌舞厅、车站候车室等39家公共场所单位,3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分别对公共场所室内空气、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梢水等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内容包括: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中的甲醛、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公共用品的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游泳场馆的泳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浸脚池游离余氯;供水单位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浑浊度、色度、PH值、消毒剂余量等。

下一步,待第三方检测机构卫生检测报告出来后,永福县卫生监督所将会按要求公示抽检结果,以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并接受公众监督。如出现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将会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持续加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确保永福县创国卫工作顺利进行。(唐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