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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市政办〔2021〕21 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7-23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朱受恒     关注度:3924

一、文件出台背景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8年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2019年7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79号),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要求,推动我市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因此出台了《桂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二、编制参考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

2.《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 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79号)

4.《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关于印发广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0]10号)

5.《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信用+综合监管”国家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0〕7号)

6.《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19〕9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47号)

8.《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桂林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的通知》(市卫字[2020]6号)

9.《关于加强桂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卫字[2017]7号)

10.《关于深化承诺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20]4号)

11.《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2018〕10号)

12.《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卫监职[2019]5号)

13.《桂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网上办事工作的通知》(市政管办〔2018〕20号)

三、总体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

四、重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共包含4项23点,具体如下:

第一、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包括: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

第二、明确监管任务,实施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包括: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

第三、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包括: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智能监管;积极推动“信用+综合监管”;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协同监管。

第四、加强综合监管保障,确保监管有力长效。包括: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加强法制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保障措施

第一、建立督察机制,加强督察考核。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市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保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主要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县(市、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报市人民政府,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二、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第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实施方案落地保障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要求,确保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2020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建立了桂林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由市卫生健康委等28个单位组成,建立了全体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跟踪落实制度、联合督察制度、联查联处制度等跟踪规则,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