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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桂林市医疗门诊部及个体医疗机构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2-3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wsjdadmin     关注度:5449

 

桂林市各医疗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卫生室:

    近期,武汉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疫情防控战已经全面打响。当前,桂林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议如下:

    一、坚定打赢疫情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关注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随意转发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直面疫情、冷静应对、消除恐慌,为防控疫情赋予正能量。充分发挥基层防疫宣传前沿阵地的作用,学习了解并宣传科学规范的防控知识,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

二、每个基层医护工作者都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义务,肩负起疫情防控的责任,发挥白衣天使在这场防疫攻坚战中主力军的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党和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要求,不收治发热病人及有疫区旅居史的患者。在明显处张贴“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期间,有发热、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接触史、疫区旅居史的患者请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的温馨提示。

(二)加强对就诊患者的问诊、体温检测、筛查、隔离、转诊等意识,重点询问近期到疫情发生地的旅居史、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不私自留诊或拒诊患者,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立即转诊至有呼吸道疾病收治条件的医院,并做好患者相关信息登记。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所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佩戴医用口罩、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并劝导就医患者及患者家属积极佩戴口罩,在就诊区域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做好手卫生和地面、物表消毒,勤开窗通风。

(四)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及时做好医疗废物桶的清洁消毒。

三、广大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坚决服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积极投身到这场防疫攻坚战中去。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