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布桂林市夏季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第二批次检测结果

发布日期:2019-8-19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卢剑锋     关注度:4946

今年7月底,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布了第一批(共23家)桂林市区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检测结果(详见20190727日《桂林晚报》),日前第二批(共12家)游泳场所的检测结果已出,现公布如下:

游泳池水质合格的游泳场所有:桂林观光酒店、广西彰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康桥半岛、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彰泰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悠山郡物业服务中心、桂林驿特色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彰泰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鸣翠新都小区、广西彰泰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彰泰城。

游泳池水质不合格(均为池水游离性余氯超标)的游泳场所有:桂林跃动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安厦世纪城)、桂林市振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厦世纪城服务处、桂林市兴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兴进曦镇小区、桂林市兴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央尊馆小区、桂林市振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厦漓江大美服务中心。

从已公布的2个批次共35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检测结果来看,桂林市目前正在营业的游泳场所总体卫生情况良好,游泳池卫生硬件设施完善,所有游泳场馆泳池水质关键卫生指标: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均合格。此次检测中,有13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游离性余氯超标,原因在于经营者担心消毒浓度不够而过多投放所致。游离性余氯为泳池水质的辅助性卫生指标,其易挥发,受光照、人流量影响较大,难以控制其浓度。对于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卫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过培训指导,这13家泳池经复检均已合格。

此次夏季游泳场所专项检查,是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组织桂林市四城区(象山、七星、秀峰、叠彩)卫生计生监督所,会同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2019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测的,结合夏季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来看,我市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良好。近期,为全面落实游泳场所卫生要求,采取了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回访,跟踪指导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并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其增强水质消毒监控能力,完善卫生设施配置,直至达到卫生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宣传和培训,让游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游泳场所卫生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游泳场所未经卫生许可而投入使用的危害性,从而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游泳场所,以确保全市游泳场所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