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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乡村医生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发布日期:2019-3-18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龙胜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4649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维护农村医疗市场秩序,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广大村民的医疗安全,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在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前于201931日至315日深入各乡镇对村医生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培训10期,142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由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杨昌崇副所长主持,阮运红科长主讲。阮科长重点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抗菌药物监应用管理办法》及静脉输液、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等内容。特别强调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的,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核准的,不得开展抗菌药物输注业务。乡村医生的用药必须在《广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效验实行电子化,并作了讲解和操作演示。培训要求乡村医生要切实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乡村医生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了自己医疗行为的责任感,要服从管理,即使减小收入也不开展静脉输液,要依法依规执业,使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谭春耕)